问题 | 血铅职业病鉴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1、轻度中毒 血铅≥2.9μmol/L(0.6mg/L、600μg/L)或尿铅≥0.58μmol/L(0.12mg/L、120μg/L);且具有下列一项表现者,可诊断为轻度中毒: (1)尿δ-氨基-r-酮戊酸≥61.0μmol/L(8mg/L、8000μg/L)者; (2)血红细胞游离原卟啉(EP)≥3.56μmol/L(2mg/L、2000μg/L); (3)红细胞锌原卟啉(ZPP)≥2.91μmol/L(13.0μg/gHb); (4)有腹部隐痛、腹胀、便秘等症状。 诊断性驱铅试验,尿铅≥3.86μmol/L(0.8mg/L、800μg/L)或4.82μmol/24h(1mg/24h、1000μg/24h)者,可诊断为轻度铅中毒。 2、中度中毒 在轻度中毒的基础上,具有下列一项表现者: (1)腹绞痛; (2)贫血; (3)轻度中毒性周围神经病。 3、重度中毒 具有下列一项表现者: (1)铅麻痹; (2)中毒性脑病。 一、血铅中毒职业病鉴定要哪些资料?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1、职业史、既往史;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二、劳动局要多久完成对职业病鉴定申请的审核?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 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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