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真正连带债务具体有哪些构成要件 |
释义 | 1、多个债务须是基于不同原因而产生的。 2、债权人对数个债务人均享有独立的请求权。 3、数个债务人的给付内容为同一。 4、数个债务偶然联系在一起。 5、多数情况下有终局责任人。 一、债权的种类基本有哪些 债务种类基本如下: 1、法定债务和意定债务。法定债务是指依法发生的债务。意定债务是指依法发生的债务; 2、劳务债务和财务债务。劳务债务是指债权人必须提供一定的劳务来履行债务的债务。财产债务是指债务人应当支付一定财产履行债务的债务; 3、类型债务和特定债务。类型债务是指只有类型和数量指示的债务。特定债务是指给付的标的物为特定物的债务。具体包括:独特的物体;原本是种类物,经行为人制定后变成特定物; 4、简单债务和选择债务。简单债务是指只有一个标的债务。选择债券,指债有很多目标,只能支付,可以选择履行债券。一旦确定了所选债务的支付,就会转化为简单债务; 5、单一债务,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均为一人的债务; 6、多人债务,即债权人或债务人有两人以上债务; 7、按份债和连带债。按份之债,指债一方当事人多,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者承担债务的债务。对于连带债务,大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大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义务履行全部债务。 二、不真正连带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区别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不真正连带之债,是指数个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债之发生原因,对于同一个债权人,所承担的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如其中之一债务人完全履行其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即因为债权人债权之实现而归于消灭的法律关系。 连带之债的各个债务,具有共同的目的,即各个债务人依其意思或者法律的规定,为确保债权人债权之实现而互相结合,其中各个债务均是达此共同目的的手段。因此,连带之债的各个债务人,具有主观上的关联。这主要是由连带之债中的各个债务在多数的情况下具有共同的发生原因所决定的。而不真正连带之债的各个债务,则投有共同的目的,各个债务人基于各自的债之发生原因而分别地、独自地承担债务,只是因为这些债务指向了债权人的同一法益而偶然地、客观地发生了竟合,但债务人之间并没有确保债权人债权实现这一共同目的,并没有主观上的关联,故称之为“不真正连带之债。 三、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基本含义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基本含义是多个债务人基于不同原因发生了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自负担全部履行义务,债务人之一履行完毕后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本质特性有:1、债务产生原因不相同;2、给付内容相同;3、债务人各自承担独立清偿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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