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所谓“适当帮助”是指在不影响提供帮助人的生活的前提下对另一方给予的一次性帮助。 (1)一方生活困难,是指离婚时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2)如果离婚时,一方无住房的。离婚时一方没有住房,另一方可以用自己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居住权或所有权,帮助对方解决住房困难。解决对方生活困难的方式、数额、时间等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离婚后房子怎么分割 离婚后房子的分割根据房产的归属而定。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则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房产是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二、法律如何规定离婚后没有住房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房的属于生活困难的情况,另一方如果有负担能力,需要给予适当的帮助。具体帮助方式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根据实际情况法院的判决一般会是允许没有住房的一方在原住房继续居住,直到找到住房为止。但是在原住房继续住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