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购买二手房屋的风险较多,下面我针对几种比较常见的问题给大家做简单的介绍。 第一种情况是出卖人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就将房屋出售。 大家都知道对于不动产的所有权取得是以登记为准的,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出卖人未取得产权证就将房屋出售,这样很容易造成买方到时不能及时过户,而引发纠纷。 第二种情况是房屋产权存在瑕疵 虽然出卖人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是该房屋可能有其他产权人的存在,其次,要核实房屋是否处于查封状态,处于查封状态的房屋原则上是不允许交易的。 第三种情况牵扯到合同的履行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标的比较大的合同,买卖双方对合同履行均应重视起来,对合同的约定条款比如付款时间和条件、过户和交付时间、网签备案等均应按照合同严格履行。当然还有很多其他情况,在此碍于时间问题,就不一一详细作答了。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