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要注意什么陷阱 |
释义 | 一、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流程 1、合同签订 二手房买卖双方确定购买意向之后,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买方通过二手房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约定首付款及贷款的比例。在这个环节,买方一般应在现场看房的同时查验卖方的《房屋产权证》,水电气费记录等凭证。 2、办理贷款 买方需要先找评估公司对所购房产进行评估。银行会根据房屋交易价和评估价中较低者作为放贷的依据,需注意的是有些银行会只接受指定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而有些银行则没有要求,因此购房者在评估前要先咨询贷款银行。 3、过户 二手房过户时,买卖双方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契约及复印件、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等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并带旧土地证到土地局办理换证手续,买方带上房产证、土地证、过户收据、买卖契约契税发票等材料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抵押手续。 4、放款 银行收到抵押证明后放款,贷款发放完毕买方人向房管部门领取新的房产证。购房者按照规定的还款方式按时归还,借款在还清全部贷款后购房者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二、二手房产证过户要多久 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当事人递交材料证件提交过户申请之后,房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可以办理完毕新的房产证。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二手房要注意什么陷阱 1、二手房产权状况不明。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 2、二手房房屋类型不明。现在二手房市场上的房屋大部分为商品房,但也存在部分未转为产权的使用权房。如果这类使用权房未取得产权证,根据有关规定是不能转让的。 3、二手房合同签订人身份不明。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应由购房人与房屋产权人签订。 4、二手房模糊的付款方式。很多二手房买卖双方通常只关注房屋价款达成一致,对于具体的付款方式却未给予应有的重视,结果在其后履行过程中,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时间不明而产生纠纷,受损失的一方因为当初与对方未订有明确条款而只能自认倒霉。 5、二手房模糊的交房约定。有时,二手房买卖双方对于付款方式已有明确的约定,但却疏忽了交房这一重要环节。在此可能会涉及到二手房交房的具体时间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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