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解析:
 可以。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顺序。法律对于近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设有一定顺序。对于精神病人,其配偶为第一顺序,父母为第二顺序,成年子女为第三顺序,其他近亲属为第四顺序,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为第五顺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