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 |
释义 | 我国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如下: 1、独占许可。独占许可是由许可方将在规定期限和地域内实施某一专利权的全部权完全地授予被许可方。在独占许可的情况下,被允许独占实施的专利的专利权仍属专利权人所有,但在规定的期限内,在规定的区域内,只有被许可人有权实施某一特定专利,其他任何人包括专利权人都无权实施相同的专利技术; 2、独家许可。是指在一定地域内,被许可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许可实施的专利享有独占实施权,专利权人不得把同一专利在相同地域和时间内允许任何第三人实施。与独占许可不同的是,在独家许可的情况下,专利权人拥有自己在该地域范围内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3、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是许可方给予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域和时间内实施某一专利的权利。该许可不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专利权人可以与许可人和第三方实施该专利技术,也可以自己实施该专利技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一条 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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