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者生病,在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但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 三、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 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生病职工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