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退出指的是已经辞职公务员,则不再追究责任;如果退出指的是不再经商,但仍然从事公务员的,应该追究相关责任,因为法律明确禁止公务员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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