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女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条件主要有:男方具有无力继续法院孩子的原因、双方协商变更、男方具有对子女身心健康确不利影响情况以及孩子希望与有抚养能力的另一方生活等,都可以使得女方要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