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得利法院管辖 |
释义 |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涉外民事诉讼法定类型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有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和专属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 与一般民事案件一样,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所在地为原则确定纠纷的管辖法院,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总则的有关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普通管辖没有设立专门规定,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有关规定;据此,只要被告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我国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这是属人管辖原则的体现。 2、特殊地域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中的特殊地域管辖,主要涉及涉外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管辖。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应按下列几种情况确定管辖法院: (1)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的,由合同签订地或者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侵权行为或者损害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由侵权行为地或者结果地人民法院管辖。 (3)当事人双方争讼的财产在我国领域内,由诉讼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是指某些涉外民事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由某个国家的某个法院对案件行使管辖权。协议管辖包括明示协议管辖和默示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是国际经济贸易中普遍运用的一种管辖制度。这一制度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当事人可以选择任何一方所在国法院管辖,也可以选择与诉讼有特定联系的第三国法院管辖。 4、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与法院地的公共政策密切相关的案件,只能由法院地国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如物权诉讼以及一些非讼程序如遗嘱检验程序遗产案件、破产案件和不动产的强制处分案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二、装修合同纠纷适用不动产管辖吗 买房之后就需要进行房屋装修,一般情况下选择装修公司来装修房屋的情况居多,那就需要当事人和装修公司签订一份装修合同。那么,如果出现纠纷了装修合同纠纷的管辖是如何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根据我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属于第三级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第四级案由,系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的规定,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应参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不当得利可以在发生地起诉吗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发生地正是在被告住所地,那么此时就是可以在发生地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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