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管辖权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离婚管辖权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一般情况下,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问题的相关解答已给出,请各位读者根据情况查阅。”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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