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
释义 | 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如果被告存在以下情况的,则要到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二、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四、被监禁的。 一、民事诉讼去哪里起诉 对一般的民事案件,应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是数个,而且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又不在同一区域内,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区域的法院起诉。下列三种案件,原告可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向自己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①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②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③对正在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人提起的诉讼。 下列三种案件应向专属法院起诉: ①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②对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应向港口所在地法院起诉③对继承遗产的诉讼,应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如果已经向两个法院起诉了,应该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受理。如果原告向法院起诉后,该法院发现不应由本院受理,应将此案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对一起案件的受理,如果几个法院发生了争议,又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它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某一法院受理。 二、女方是是外省的,是否可以在女方出生地进行起诉离婚 如起诉离婚的,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准。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对欠钱不还的人起诉的方法是什么 对于欠钱不还的人想起诉的。债权人首先应当写好起诉状,然后需要带着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 起诉后法院会在七天内决定立案与否;对于法院决定连的,原告需要缴纳诉讼费,然后等待开庭参加诉讼即可。 一般债务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有以下情况的,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了。 三、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四、被监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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