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学鉴定报告应包括哪些内容,有何规定? |
释义 | 医疗鉴定报告的内容包括: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基本信息;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3、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4、医疗事故等级;5、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格式由中华医学会统一制定。 医学鉴定报告的内容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医疗鉴定报告的内容包括: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基本信息;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3、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4、医疗事故等级;5、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格式由中华医学会统一制定。 医疗鉴定报告的内容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的内容包括以下这些:(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医疗鉴定报告的内容有什么? 医疗鉴定报告的内容包括: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包括哪些 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况如下: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学鉴定公平吗?为什么医学鉴定公平? 医疗鉴定属于行政鉴定;司法鉴定属于民事鉴定。鉴定的目的不同,医疗鉴定是为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提供技术服务;司法鉴定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医疗纠纷与事故行政处理引发的行政诉讼以及涉嫌“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诉讼提供技术服务。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该内容由 游潘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