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纠纷,属于继承纠纷诉讼,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法起诉到有管辖权(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或争议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以其他继承人为被告。如果有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也应当列为共同被告,但是放弃继承的除外。当事人应当就争议的内容展开辩论,举证质证,最后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 (一)》 第四十四条 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当追加为共同原告;继承人已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表示放弃受遗赠或者到期没有表示的,不再列为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