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应先将处理死者后事的丧葬费用、具有人身性质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予以扣除,然后将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按照不同的规则进行分割。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参照继承的方式,同时考虑与受害人生活的密切程度以及是否就其他方式获得赔偿加以均衡考虑;精神抚慰金的分割原则主要依据权利人精神痛苦的程度。 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属于遗产。死亡赔偿款系受害人死亡后权利人取得的财产,是基于受害人死亡而获得的赔偿,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不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发生或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死亡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任何公民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是公民因人身损害事故死亡后发生的,如果认为是遗产,那么其生前的债权人有权主张用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还款,这会侵害受害人亲属的利益。 丧葬费用是为死者处理后事所实际支出的各项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具有人身性质,因此,丧葬费用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应首先从死亡赔偿款中扣除。 死亡赔偿金分配时,在同一继承顺序中,原则上应按照与死者在共同生活中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份额,同时还应考虑同一继承顺序中是否已经取得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情况予以适当平衡。 一、车祸死亡赔偿金父母分配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导致当事人死亡,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死亡赔偿金填补的是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是对受害人家庭损失的弥补,对死者家庭利益的赔偿,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 死亡赔偿金分割之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