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止工伤认定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工伤认定和职业病鉴定的程序是如何进行的?工伤认定申请可能会被中止,直到争议解决或相关部门作出结论。一旦中止情况消失或提供新证据,程序将恢复。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首次鉴定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不满意结果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鉴定,最终鉴定由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认定和职业病鉴定程序需要协商处理。 法律分析 一、中止工伤认定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中止工伤认定申请的程序是: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2、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二、职业病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职业病鉴定程序: 1、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2、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材料; (4)其他有关资料。 3、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4、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5、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 6、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工因工伤受到伤害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并且在已经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当事人认为工伤认定程序是违反的,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是可以申请重新进行认定的,具体情况下有关申止工伤认定所是需要协商进行处理的。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工伤认定申请的程序可以中止,并且在中止期间不计算工伤认定的时限。一旦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工伤认定程序将恢复。另外,职业病鉴定的程序包括申请鉴定、提供相关材料、鉴定委员会的首次鉴定以及再鉴定等步骤。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程序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进行认定,并需要协商解决具体情况下的中止工伤认定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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