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法留案底,不是刑事案底。案底记录过去犯罪行为,存放在公安部门,会影响今后生活。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由政法机关建立记录信息库,实现互联互通,并包括犯罪人员基本情况、案件细节等信息。 法律分析 1、一般违法都会留下案底,但这并不是刑事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也称为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案底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这些记录通常由公安部门保存。如果公安机关对某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么该人会留有案底,这对其今后的生活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例如政审)。但该案的处罚情况不会记录在个人档案里,只会保留在公安部门的档案室里。 2、为了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等条件成熟后,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应当录入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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