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最高额抵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债务人或第三方将担保财产提供给债权人。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抵押权实现,抵押权人可以在最高债权额内优先受偿。抵押人和债务人可以不同。最高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为担保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以保证债务的履行。如果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或发生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况,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优先以该担保财产受偿。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可以在最高债权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这被称为最高额抵押。最高额抵押的抵押人和债务人可以不是同一人。《民法典》第二编第十七章第二节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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