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权继承是否有时间限制 |
释义 | 商标权继承是否有时间限制 根据2001年12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据此规定,个人可以成为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主体,这是《商标法》重大修改中的一项。 2002年9月15日施行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根据《民法典》和商标权注册及转移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继承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应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委托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继承转移手续,但也可以本人直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办理。 商标权可以继承吗 商标权,就是注册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指定商标上独占的排他的使用权。 个体工商业者申请注册的商标权,是一项财产权利。在商标有效期内,商标注册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及时申报商标局,更改商标注册登记,变更注册人名称,成为新的注册人,以继承该商标权。继承人在商标的有效期内继承商标专用权,若注册期满,继承人可以申请续展从而继续享有专用权。若继承人未申请续展的,则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 企业、事业单位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为不能作为某一个人的个人财产,故不能作为个人遗产被继承,而只能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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