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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交通违章处理期限的条款
释义
    一、交管部门对于交通违章行为进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加处罚款。
    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行政处罚后多久强制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计算行政处罚滞纳金
    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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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7: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