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怎样避免离婚一方隐藏财产 |
释义 | 第一,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第二,购置高档物品后登记造册、复写购物票据等,在生活中我们会购置一些高档物品,对高档物品要保存好上面提到的材料。 第三,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 第四,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法院查询。 一、哪些财产可以结婚前公证 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之前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都可以在婚前进行公证。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 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二、共同财产分割诉状内容有什么 共同财产分割诉状内容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特征和数量; 2、买原物时的价格,如有购买发票,应一并提交法院; 3、财务购买日期、接受他人赠与的物品日期、继承财产日期,在财产分割中,取得财产的日期对确定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起着关键作用; 4、财产来源,即如何获得这些财产; 5、财产存放地点,房地产要写明位置,物品要写明存放地点,存款要写明账号,存放地点; 6、现在物品的使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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