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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已经签订和解对方不履行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和解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一旦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并在法院确认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和解协议中包含有具体的强制执行条款,当对方不履行时,可以要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但如果和解协议中并未包含强制执行条款,当对方不履行时,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解协议经当事人自愿达成并经法院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的,对于可以履行的,应当强制履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当事人经过调解达成和解,有法律效力。和解协议中包含有具体强制执行条款的,当事人不履行,可以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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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2:4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