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能中止给付孩子抚养费 |
释义 | 不能中止给付孩子抚养费。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一、离婚后女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不让见孩子,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拒不执行的这一方有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罚款等,因为离婚后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家长行使对孩子的探望权是家长的权力,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离婚对方不让看孩子有什么办法 离婚了,对方不让看孩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孩子由对方直接抚养费的,当事人有权依法行使探望权,有权定期去探望孩子,对方拒绝探望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对探望权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探望孩子的行为,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准许当事人行使探望权,并且对探望的时间和方式作出判决;认为当事人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会依法对探望权进行中止,等中止情形消失后,再准许当事人定期去探望孩子。 离婚后如何行使探视权 1、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等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2、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3、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4、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5、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三、那对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吗?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付抚养费,只要判决书生效,并且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一定会强制执行的。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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