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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司法鉴定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释义
    司法鉴定需注意配合鉴定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私自更改鉴定书内容,对结论不服可重新鉴定。鉴定时间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延长需批准,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报告常引质疑,需法院重新委托鉴定。
    法律分析
    一、进行司法鉴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二、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
    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两个月应当是延长过的鉴定期限了。如果鉴定机构还要把时间后拖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当属于超时鉴定的违规行为。患者及其家属应当积极督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
    3、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
    4、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当事人有权直接委托进行鉴定,故此可能出现当事人单方委托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况。此时,提供的鉴定材料未经对方当事人认可、未经法庭审理质证,故对方当事人对这种鉴定报告经常提出质疑,往往会要求由法院重新委托进行鉴定。
    结语
    司法鉴定的顺利进行,需要当事人与鉴定人员的积极配合和真实提供相关资料。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提供伪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鉴定书内容,否则鉴定书无效。对于鉴定结论不服的,可申请重新鉴定。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妥善保管相关材料。司法鉴定的时间一般为30个工作日,但实际情况可能延长。若涉及复杂问题,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补充或重新提取鉴定材料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当事人单方委托的鉴定报告需经法庭审理质证,否则可能被质疑,要求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人违反本通则规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章 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 第三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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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8:4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