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 2.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遗嘱书上写明日期,不仅在发生纠纷时有助于辨明真伪,且能辩明遗嘱人书写遗嘱时是否有遗嘱能力; 3.遗嘱人应亲笔签名。 应由遗嘱人亲笔签名,以示遗嘱为何人所立,内容为书写人的真实意图表示,是遗嘱有效的决定性要件;无亲笔签名的遗嘱无效。 4.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 如需涂改、增删、订正,应在改动处注明改动的字数、改动的时间并另行签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