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中证据的分类 |
释义 | 刑事诉讼中,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证据: 1.根据证据的来源,可以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2.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3.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4.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一、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是怎么样的 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是:1.每个间接证据都是依法取得且已查证属实。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首先,必须审查间接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其次,对每个间接证据必须经过庭上质证,查证核实。2.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的内在联系。如果间接证据证明的是一堆相互不能结合的事实,这样的间接证据即使再多仍然不能定案。3.间接证据必须有足够的数量,使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严密的证明体系。依靠个别的证据定案显然是不行的,只有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才能定案。4.间接证据之间,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只有这样,作出的定罪结论才有可靠的依据,才能具有无懈可击的说服力。在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时候,切忌随意舍弃矛盾证据,勉强或者草草定案。5.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能得出被告人有罪的惟一结论。刑事案件有其自身特点,且认定案件事实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其判决的严厉性高于民事判决,这就对证据的证明力要求较高。 二、目击证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哪个要对 划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标准是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的关联方式,或者说是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的证明性质。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是直接的,是没有中间环节的;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是间接的,是通过其他证据连接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一)证据已经查证属实;(二)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三)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四)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五)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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