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诈骗和侵占可以合并处理吗 |
释义 | 诈骗和侵占不可以合并处理,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两罪的构成要件是不一样的,刑事案件合并处理的条件是: 1、案件性质相同或相似。 2、犯罪时空相同或相似。 3、侵害的目标相同或相似。 4、犯罪方法相同或相似。 一、诈骗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1)财物交付的原因不同,这是二者的关键区别。诈骗类罪是被害人在行为人的欺骗下形式上自愿地将财物交与行为人,即行为人对他人财物的支配及欺诈之果;而侵占罪则是被害人基于委托、信任等原因完全自愿地将财物交与行为人支配,并非行为人欺骗所致。 (2)危害行为不同。诈骗类罪的危害行为是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侵占罪则是非法占有、拒不退还。 (3)财物交付与犯意产生的时间关系不同,诈骗类罪被害人将财物交与行为人是在行为人产生犯意之后;侵占罪则是在犯意产生之前。 二、侵占罪的自诉材料有哪些? 1、刑事自诉状。 2、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 3、如原告为企业时,则提交:当年年审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委托授权事项。公民委托的必须由本人签名,委托公民代理的须由法院认可;企业委托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委托人涉外、港澳台,其委托书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公证。 5、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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