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在已经抵押的财产上不得再行抵押,否则新抵押权无效。此外,《担保法》还规定,承包权可以作为抵押财产,但必须经过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在不影响集体土地利益的前提下进行。若批准后已将承包权抵押给第三方,又想再次抵押,必须取得第三方同意方可再次抵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六条:“已经抵押财产的,不得再行抵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七条:“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抵押财产。抵押承包经营权,应当经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在不影响集体土地利益的前提下进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十六条:“借款人需要抵押相同的财产或者担保人需要提供相同的担保时,须取得已经抵押或者已经提供担保的抵押人或者担保人的同意。” 综上所述,已经抵押的承包权不得再次抵押,除非经过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第三方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