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销生育险一定要产前登记么 |
释义 | 不一定。 部分地区需要产前登记,部分地区不用产前登记。女职工生孩子去定点医院生育时,发生的医疗费属于规定支付标准以内的,由省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超过规定支付标准和按项目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及其他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则需要个人直接与医院结算。 在非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后,持原始发票、费用明细、病历复印件、急诊证明、医学证明和计划生育相关材料,到省医保中心按规定结算。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由此可见,在我们国家生孩子报销是否需要提前备案,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确定,因为部分地区已经取消了土地向备案的规定,所以具体的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