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宋小姐:想知道我市在职女职工的 生育津贴 如何申领?去哪里领?有否时间期限?领取时要带哪些资料? 帮办记者刘*伟、 实习生 李可:据了解, 生育 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标准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实行 生育保险 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另一种情况,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 市 医疗保险 处表示,对我市参加生育保险单位的女职工,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直接与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结算;生育津贴、生育补助金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用人单位或委托机构向个人支付。具体由单位专人负责办理,期限是产后五个月后至一年内。 申请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独生子女 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 身份证 复印件、《生育保险待遇证》原件、婴儿 出生证 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单位盖章的申请表及单位开的往来 收据 (背面写上开户行、账号、单位全称、单位联系电话)。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