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删除了重大疾病不能登记结婚的原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只要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就可以登记结婚;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