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止合同补偿金给多少 |
释义 | 终止合同补偿金的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一个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要补偿多少呢 要看具体情况定。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员工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按每工作一年支付员工2个月的本人工资的标准赔偿。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员工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员工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协议终止劳动合同有没有补偿金 协议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员工自己主动提出的的,那么没有赔偿,因为此时视为员工自己辞职,而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协议终止劳动合同的,那么就有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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