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不属于防卫过当的行为主要包括。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 第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第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第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