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独立的农村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享受国家现有的支持农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7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规定。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可以做股东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做公司的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公司、企业等经济体同等法律地位、法人地位、经济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和其他公司等经济体一样,甲公司可以投资乙公司,成为乙公司的股东。股东作为投资者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推动经济的发展效果,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和经济的横向联系,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 二、农村合作社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合作社法人变更手续如下: 1、递交农村合作社法人变更申请书; 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且进行审核; 3、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信息通报同级农业等有关部门。 三、注册农村养殖合作社需要什么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六十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