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实现四个现代化。四个现代化即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明确的提出要实现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国防的四个现代化的任务,1964年底到1965年初召开的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并宣布:调整国民经济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一条 为保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履行代表的义务,发挥代表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