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的;车辆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的;企业车辆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撤销或者注销的;个人车辆所有者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撤销或者注销的。 法律依据: 《长沙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网约车应当退出网约车经营: (一)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的; (二)车辆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的; (三)企业车辆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撤销或者注销的; (四)个人车辆所有者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撤销或者注销的。 网约车因前款规定情形退出网约车经营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车辆使用性质的变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