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异地换证要求居住证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需要。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对象为在异地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人员,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凭居住证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领人员可在异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自愿选择采用邮寄方式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流程: 1、跨省异地办理业务是在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系统进行操作,省内异地办理业务是在四川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操作。 2、公民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薄或居住证,异地受理点民警应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 3、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按照“异地受理、户籍地审核、异地制证”原则进行。 4、申领人凭回执单到异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并现场核验居民身份证信息,换领居民身份证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5、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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