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出生公证一般在具有涉外公证业务权的公证处办理,而认证可以分为单认证和双认证,出生单认证在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办理,出生双认证则在大使馆办理。 据了解,出生公证通常在具有涉外公证业务权的公证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