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诉讼中,被告家属不应通过媒体进行辩护或曝光,以免影响案件审理。如果媒体侵犯被告家属的隐私权,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律师、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证人、翻译人员等人员,不得接受新闻记者、出版物编辑、电影、电视、广播等社会公众传播工具的采访,不得为其提供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侵害个人隐私权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新闻记者在采访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尊重被采访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严禁违反社会公德、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 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用户个人信息,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开用户个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