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汇算清缴亏损弥补不能自动带出的处理方法如下: 1、确认该亏损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是否可以进行弥补; 2、确认该亏损是否已经在之前的年度申报中进行了弥补,如果已经进行了弥补,则无需再次进行; 3、根据国家税务局的要求,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栏目,按照规定填写该亏损的性质、数额、年度等信息; 4、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需要注意填写正确的减免税额和纳税额,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和会计凭证等资料; 5、在填写完毕后,对申报表进行核对和审查,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当地税务局。 办理汇算清缴需要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企业证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2、纳税申报表:包括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增值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 3、各项税费缴纳凭证: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各项税费的缴纳凭证; 4、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综上所述,在办理汇算清缴之前,企业需要对各项税费进行核算和查缺补漏,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出现漏报、错报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