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如何证明自己在上班途中遭受工伤? |
释义 | 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算作工伤需符合法律规定,需满足合理时间和路线,且非本人主要责任。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工伤的认定情形,包括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工作前后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工作受伤、履职时受暴力伤害等。突发疾病死亡、参与维护国家利益活动受伤也视同工伤。当遇到工伤情况时,我们应了解法律规定,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看实际情况,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且是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的才能认定工伤。 上班途中受伤,若是因非本人主因导致的意外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否则不算工伤。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情形,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相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工伤的具体认定情形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一般针对于在工作中受到的伤才能以工伤处理,而对于在上下班途中所受到的伤是否算工伤那么就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时在发生了之后工伤还需要进行认定,如果造成伤残还可以进行申请鉴定,这样才能保障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法律严格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作为劳动者的我们应当十分注意并且了解与自身相关的法律规定,当我们的人身健康受到损害或者遇到工伤的情况,应当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他特定事故伤害的情况,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工伤的认定条件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等情况。另外,在特定情况下,如突发疾病死亡、参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军队伤残复发等,也可视同工伤。因此,工伤的认定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需要进行相应的申请和鉴定,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劳动者,我们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保护自身的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