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会因为员工办不了指定银行的工资卡而开除员工吗 |
释义 | 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如果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裁减人数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必须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报告后,可以进行裁减人员。 法律分析 可以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拓展延伸 公司是否有权利解雇员工因为无法办理指定银行的工资卡?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一般不具备因为员工无法办理指定银行的工资卡而解雇员工的权利。劳动法保护员工的权益,规定了解雇的合法性条件。员工无法办理指定银行的工资卡通常属于个人原因,而非涉及到工作能力或违反公司规定等严重情况。因此,公司应该与员工协商解决该问题,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案,例如允许员工使用其他银行的工资卡或提供其他的薪资支付方式。公司应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员工的权益,并遵守劳动法的规定。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裁员是一个涉及员工权益的重要决策。根据规定,如果企业需要裁员人数超过20人或占总职工数10%以上,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经过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反馈后,裁员方案需报告给劳动行政部门。合理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保护员工权益,是企业应秉持的原则。同时,对于员工无法办理指定银行的工资卡等问题,企业应与员工协商解决,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案,以确保公平、公正对待员工,遵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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