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生证明上没有父亲信息后期可以增加。 要求更正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的,须经辖区卫生局审核批准方可核发。换发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书面申请书(须由婴儿父母双方共同申请签字)。 2、分娩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 3、更正前《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和副页(未申报户口者交副页原件,已申报户口交副页复印件)。 4、父母身份证及复印件。 5、父母户口簿。 6、婴儿父母一方所在单位或村组相关证明材料。 7、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是否申报户口的证明。 经审核确需更正者,由所属卫生局出具换发函,至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更正换发新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的更正相关资料由更正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这篇文章介绍了关于“出生证明没有父亲信息后期可以增加嘛?”方面的内容,出生证明上没有父亲的信息后期是可以带上以上证件到相关部门进行更改。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所有签发单位应充分了解《出生医学证明》有关管理和使用规定,并将《出生医学证明》的有关信息作为产前保健的重要内容,让群众充分了解《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的有关要求,指导孕产妇及其家庭做好新生儿姓名等准备,自觉申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