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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对于 成都 社保 参保人员死亡怎么处理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 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成都社保参保人员死亡怎么处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成都社保参保人员死亡怎么办 办理死亡人员为在职人员(城镇职工 养老保险 )的社保死亡待遇领取,共需两步骤。需对 医疗保险 和养老保险进行终止,并由 法定继承 人提出参保死亡人员的丧葬补助费、 抚恤金 、个人账户领取申请,并领取相应费用。 步骤1 、停保: 所需材料《居民死亡 医学证明 (推断)书》或 法院 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或公安机关提交的 死亡证明 。可以在所居住地的 各街道(镇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步骤2 、待遇申请与领取: 所需材料:1.包括《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死亡人员 户籍 所在地村(社区)开具的死亡证明; 3.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报告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火化证、火化证 收据 、 户口 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定继承人与死亡人员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现场填写并提交《丧葬补助费抚恤金个人账户领取申请表》; 6.死亡人员有视同缴费年限需提供死亡人员人事档案原件及部分复印件; 7.死亡人员 养老金 存折。 一般在职人员的丧葬补助金主要是按照,上一年度全省月 平均工资 ×3个月抚恤金=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7个月(养老缴费累计满15年)抚恤金=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7个月×本人缴费年限÷15(养老缴费累计不满15年)。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社保参保人员死亡怎么处理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