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明确还款日期的借条是否仍然有效? |
释义 | 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不影响有效性,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没有明确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最长二十年。借条需写清借款人、放款人全名、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日期、利息、还款方式,需有借款人亲笔签字。定期还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逾期丧失权利。不定期还款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最长二十年。借款人明确拒绝还款后,适用三年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可通过协议或借款人确认重新确认。 法律分析 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是否一直会有效 没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你可以随时进行索要。 一般说来,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从第一次主张之日起三年,一直没有主张的,诉讼时效最长二十年,也就是一张借条,你二十年都没有主张,那就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三年)。 (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二十年保护期的限制。 (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结语 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形式要件欠缺,但不影响实体部分。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为三年,最长二十年。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将不受法律保护。为确保借条的法律效力,应明确借款人和放款人的全名、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日期、利息约定,并由借款本人签字确认。在债务纠纷中,诉讼时效的适用根据还款方式和借款人的明确表示而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双方达成还款协议或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将重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获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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