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作办学协议如何解除 |
释义 | 合同可通过协商一致或满足法定条件解除,如约定条件成就、不可抗力、违约等。解除合同需通知对方,口头通知以告知签订合同的对方为到达,书面通知需送达对方或其指定人签收。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 法律分析 解除合同有两种途径: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2.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所谓通知到达,因通知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口头通知的,口头告知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时即为到达;书面通知的,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或其指定的人签收即为到达。对方当事人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认为不符合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能否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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