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交通事故开庭审理程序
释义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子。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一、民事诉讼程序
    (一)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民事诉讼二审程序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宣判。
    3、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2 7: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