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量保证义务的类型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的质量保证义务可分为明示担保义务与默示担保义务两类。 1、明示担保义务 明示担保义务是与默示担保义务相对应的概念。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对产品的性能、特性、质量,直接通过语言或行为对产品质量而作出保证或者承诺。明示担保通过以生产或销售者证明其产品符合某一标准、某些状态要求的产品说明、广告等方式表现出来;也可能通过样品的形式加以表现。当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通过明示方式说明产品的质量状况时,意味着生产者或销售者已作出对产品质量的陈述或承诺,保证产品符合宣传、说明或样品等所陈述的产品质量状况。 2、默示担保义务 是指依法产生的义务。即不依或不取决于合约,而是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而成为合同的一部分的义务。换言之,默示义务不需要当事人的合约,而主要是法律上的强制性义务。一般分为两类: (1)适销性默示担保义务:生产、销售的产品应当符合该产品生产和销售的一般目的。即适用于通常购买该产品的目的,在所提供的说明、价格和其他方面满足合理的期望。 适销性主要依据: A、有用性(一般正常人能够按该产品所具有的用途使用,如汽车、废品汽车); B、价格。 (2)适用性担保(符合特殊用途的默示担保义务): 生产者、销售者针对买方或用户、消费者需要产品质量达到的特殊要求或特定目的,履行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即如果生产者或销售者知道买方购买的特定目的,即产生提供符合特定目的产品的默示担保义务。 一、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对象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上述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伪劣产品,扰乱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客观上,生产者和销售者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3、主要部件,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主观要件,主观上是故意的,一般都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故意在生产领域制造假冒伪劣产品。 二、医院应否承担假药致死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 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药品不符合默示质量标准即产品有缺陷,医院应承担对患者的赔偿责任。医院有权向其他责任方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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