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商业诈骗怎么办,法律怎样规定 |
释义 |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骗取财物的行为。受害方发现欺诈行为可报案,公安机关将调查并立案侦查,法院将根据情况定罪量刑。根据刑法第266条,数额较大的诈骗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罚金;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合同诈骗罪,商业活动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行为人投资失利属于自担风险的情形,但如果在商事活动中,一方采取欺骗手段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从而处分个人财产的情况则涉嫌诈骗犯罪。受害一方发现对方存在欺诈行为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查明情况,符合诈骗罪犯罪成立要件的,予以立案侦查,并且通过审查起诉和人民法院审判程序,结合犯罪具体情况予以定罪量刑。并且,通过办案机关对所骗财物予以追缴、退赔,以弥补自己遭受的财产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拓展延伸 商业诈骗防范与应对策略 商业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企业和个人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信誉风险。为了防范和应对商业诈骗,首先需要加强内部控制措施,包括建立严格的审计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识别和防范诈骗的能力。其次,建立有效的合同和交易审查机制,确保与供应商、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合法合规。此外,建议及时关注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变化,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企业在面临商业诈骗时能够依法维权。同时,与相关部门和律师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和专业意见,以便在发生商业诈骗时能够采取合适的法律措施进行维权和追责。通过以上的防范和应对策略,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商业诈骗的风险,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利益。 结语 商业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信誉风险。为了防范和应对商业诈骗,我们应该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严格的审计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员工培训,提高识别和防范诈骗的能力。同时,建立有效的合同和交易审查机制,确保合作关系合法合规。了解法律法规,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和专业意见,以便在发生商业诈骗时采取合适的法律措施。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商业诈骗风险,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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